面對生命與創作時的能耐與態度

A city in spring rain, Taipei

「”特色”( character),是指能區分不同物體或人物的關鍵因素。

物體的用途,通常就是該物體的特色;
而個人的獨特經驗則可代表該人物的特色,若不夠獨有罕見,還無法當作特色。

以繪畫方面來說・特色不外乎指某種形式・而只在該繪製物體上才能發現得到,絕無僅有!
特色是種特殊形式,不僅位於特定地點,光影效果條件獨特,還可以從特定觀察點觀看,並具有特別效果,特色必定譲人立即可見丶一目了然:

在目光對焦的那一刻・在獨特的光影效果中,看到繪製對象全部特徵,嘴巴和眼晴的樣子,還有出現在整張臉蛋上的明暗、中間色調與反光面・當下能展現在作品上的永恆畫面,就是特色。」

—安德魯.路米斯.《素描的原點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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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塊面呈現事物所共有的客觀性,讓人相信這世界是真實的之後,我們還能幹嘛?」
「我們必須主觀的,呈現我們眼中事物的特色,這世界才會動人。」
「事物本來就不一樣,各有特色不是嗎?」
「妳說的只是其中一種。作為一個描繪者,當我們想呈現事物特色時,必然會出現四種不同的可能:

一.描繪對象的特色
人造的物件,必有所圖,否則不會被製造出來。
這個企圖建立在它的功用上,而這個功用,也必然表現在它的形體上;
透過描繪形體特徵,除了讓人一望即知:這是什麼?拿來幹嘛之外,同時呈現與眾不同的美感,這就是它的特色。

而非人造,自然的事物,必然與時間的積累,空間的呼應有關。
當我們描繪造化時,不可能不去注意到,時間在造化之物所留下的痕跡,不管是青春的若芽或傾敗的岩壁。
我們也難免會被造化形成的空間場域,所呈現出來的剎那空寂,而隱約觸動。

二.描繪者的特色
妳是誰?誰來描繪?
這個”誰”描繪時,必然有其心思與慣性,這就構成了描繪者的特色,一般稱為”風格”。
這其實是最不需要去著力經營的項目,因為每個人天生不同,描繪時的關注與手上的力道也必然不同。
強求風格,往往被前人所影響制約,或是刻意扭曲,以求差異,反而失去了最早創作時的感動與初衷。

其實,只要好好享受描繪時的樂趣,勇敢碰觸未曾踏足的邊界,個人風格就會在點滴之間,積累成形。

三.描繪工具的特色
不同的媒材自然會呈現出不同的效果,而媒材的先決條件,在於呈現這些媒材的”受體”為何?
是紙?是麻布?是上過膠的木板?還是剛打上灰泥的壁面?
在什麼物件上描繪,決定了妳可以用什麼媒材描繪,也註定了它的極限可以到哪裡?能做與不能做什麼事。

這些讓描繪者可以表現心思手藝,讓媒材可以表現質感特色的”受體”,像人出生時的時空,條件已然限定,我們就必須在限定的條件中尋找最極限的可能與創造意外。

四.描繪過程中意外所造成的特色
是的,意外。
意外是描繪過程中,常常出現,讓描繪者又愛又恨,不知如何是好的命運。
面對命運,有人無法容忍意外,硬是把人生扳回他所規畫的藍圖,看似完美,其實坑坑疤疤,塗塗改改。

也有人擁抱意外:當不經意的隨筆滴下墨汁,在紙上暈染開來時;
他所想的,不是擦拭否認,而是如何讓這美麗的暈染保留下來,且讓它在這人生的紙面上不顯突兀,彷若必然。

前面三種特色都是可複製彷造的,只有第四種不然;因為意外要轉化為藝術,來自面對生命與創作時的能耐與態度。
意外,讓我們無法規畫人生,卻也讓我們活在這個時空時所受到的侷限,從而被打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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