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訟而來的物資與權勢,通常不常久。

Burned Royal Garden, Beijing

「 訟 上九,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
鞶帶,命服之飾。褫,奪也。以剛居訟極,終訟而能勝之,故有錫命受服之象。
然以訟得之,豈能安久,故又有終朝三褫之象。其占為終訟无理,而或取勝,然其所得,終必失之。聖人為戒之意深矣。

《象》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——《周易本義[宋.朱熹撰]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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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說爭訟的檯面上必然有輸家贏家,那爭到了,訟贏了的人不是很好嗎?」
「嗯,那位所謂”贏家”,除了爭到物質上的分配,也可能取得政治上的權勢。」
「是嘛,所以這一局不就是告訴我們,自己認為該我的權益,就要堅持到底,就要爭到底。」
「這話倒也不能算錯,但這樣而來的物資與權勢,通常不常久。」
「為什麼不常久?」
「因為是爭來的。

爭來的事物,可以對外界顯現妳的資源與權勢,這是優勢。
但爭來的事物,就像季節還沒到,就強摘的果子一樣,不會如妳所期待的甜美,這是劣勢。
而因著對外界展現資源與權勢,自然也會引來別人對妳的欲望,這是機會。
但有了欲望,自然也會帶來別人對妳的恐懼;為了消除恐懼不安,那些人就會站到妳的對立面,這是威脅。」

「我不懂,為什麼會有人因為恐懼而要對我形成威脅?」
「因為妳已形成對他的威脅。」
「那我如果會讓他恐懼,為什麼他還敢站到我的對立面?」
「因為妳現在的權勢與位置不是透過實力與努力得來的,而是靠著一時的勢力,以爭訟而取得的。
靠著爭訟而來的事物,當人家無法以勢力奪回時,就會用其他方法奪回。」
「什麼方法?」
「戰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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